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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名:地质科技通报
曾用名:地质科技情报
主办: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ISSN:1000-7849
CN:42-1904/P
语言:中文
周期:双月
影响因子:0
数据库收录:
文摘杂志;北大核心期刊(1992版);北大核心期刊(1996版);北大核心期刊(2000版);北大核心期刊(2004版);北大核心期刊(2008版);北大核心期刊(2011版);北大核心期刊(2014版);北大核心期刊(2017版);化学文摘(网络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1-2012);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3-2014);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5-2016);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7-2018);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19-2020);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数据库;文摘与引文数据库;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期刊分类:地质学
期刊热词:
环境地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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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科技情报分类与公安科研(4)

来源:地质科技通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0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3)通用学科的分类。这些类别在公安行业没有什么特别的特色,完全可以照搬现有学科分类体系,然后在名称前面加上“公安”或“警察”二字。比如警务

(3)通用学科的分类。这些类别在公安行业没有什么特别的特色,完全可以照搬现有学科分类体系,然后在名称前面加上“公安”或“警察”二字。比如警务管理可以放入“行政管理” (630.45)学科中;公安情报可以放入情报学(870.30)中,等等。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公安部主管全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但是计算机安全本身有单独的学科,《学科分类与代码》中有“数据安全与计算机安全” (520.1060)、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520.6070)、安全信息工程 (620.5010)和管理信息系统(630.5045)学科,因此涉及信息安全方面的学科或情报完全可以按此进行分类。

(4)分类体系总结。结合以上分析,公安科技情报分类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子体系,即治安管理学、公安刑事侦查学和公安司法鉴定学。为有利于公安学科和公安科研基础研究,在建设分类体系时应当标注清楚下级子条目所对应的现有国家标准的学科分类。以公安司法鉴定学为例,可设计分类码与分类词如下,括号中对应的为学科名称和代码:

03公安司法鉴定学 (司法鉴定学,820.3065)

0301法医学 (法医学,340.2040)

0302刑事摄影学 (照相技术,410.7070)

0303痕迹检验学

0304刑事化验学 (化工测量技术与仪器仪表,530.14)

0305其它

这样与《学科分类与代码》结合起来,我们就可以发现现有学科分类没有痕迹检验学之不足,从而得到弥补,促进公安科研的发展,进而有利于公安学科体系的研究和建设。

情报分类是使情报有序化的重要工作。没有情报的分类,必将使收集到的情报杂乱无章,增加查找成本,从而降低情报的利用效率。科技情报具有自己的分类特点。一套好的分类体系一定要考虑其使用目的和用户需求。科技情报是为人们从事科技有关的工作、学习、研究和科技活动等而收集提供的有关情报,一方面其分类体系应着重体现科技特点,具有科技的专业性质。另一方面在建立自己分类体系的同时,也要考虑事物的共识性,为情报的共享和使用提供方便。公安科技情报具有自己的专业或行业特点,其分类体系的建设有助于推进公安学科的发展。公安大学主持的公安学学科研究课题组对公安学学科的分类作了有益探索,但是要作为一个学科存在必须要有自己的研究特点,而不是汇集其他学科的研究到自己的门下。当前与公安有关的学科分类在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92)中仍是没有进展。假如我们先从建设公安科技情报分类体系入手,那么可以较快地解决公安学科分类中的不足,起到弥补的作用。

1 关于情报、信息与分类

在讨论公安科技情报分类之前,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情报与信息关系的话题。因为当下中国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成为了一句时髦的口头语,那么情报信息究竟是什么?在情报信息成为一种时尚时,再次讨论一下情报与信息的关系这一旧话题对于分类体系的建设应当是有一定帮助的。因为曾几何时,随着“科技情报”更改为“科技信息”后,我们可以通过对近十几年有关“情报”的论著进行检索,就会发现其在上个世纪末对情报概念和使用的研究几乎已经到了被忽略的程度,似乎情报就是信息,情报不需要与信息进行区分了。进入新世纪后对于情报的研究又开始逐渐升温,这表现在近年来关于“情报”的论文显著增加。

关于情报信息,首先是信息,然后才是情报,是关于情报的信息。情报的外延也许有时与信息的外延具有相同性,但情报是指有用的信息,其外延必然小于或者等于信息的外延。因此使用“情报信息”这一术语,完全和使用“梨子水果”的语言一样,完全没有必要在情报之后加上信息一词。

情报是从人的能动性,是从主观出发的具有动态性质的信息。而信息既有动态的也有静态的。情报显然是加上了人的认识。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严怡民通过对情报的知识性、传递性和效用性等情报基本属性的分析,认为情报就是作为交流对象的有用知识。并认为这样理解虽有过宽的片面性,但也有较广泛性,而且也容易为人们理解,有助于情报的充分交流和利用,促进整个情报、信息产业的发展[1]。钟义信教授则认为情报是一类特殊的认识论信息,“是对主体具有某种特殊意义 (军事利益、政治利益、经济利益、科技利益等等)的认识论信息,它与认识主体的目标利益密切相关——情报的价值因人、因时、因地而不同。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任何情报都一定是信息.但并非任何信息都是情报。这是因为,任何没有信息的情报都没有价值,也就不成其为情报,因此,情报必须有信息;然而,并非有信息都具有情报价值,因而不一定都能成为情报,只有那些具有特殊意义的信息才成为情报。”[2]


文章来源:《地质科技通报》 网址: http://www.dzkjqbzz.cn/qikandaodu/2021/0409/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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